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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 · 5 分鐘閱讀 · 7,135 次瀏覽

2026年強制要求工作許可:勞工移民與個人企業家

自2026年3月起,喬治亞州強制要求勞務移民和外國個體工商戶辦理工作許可。了解主要規則、截止日期和處罰措施。

自2026年起,工作許可將成為強制性要求:格魯吉亞的勞工移民和外國個體企業家

2025年6月26日,喬治亞政府通過了一項立法方案,對格魯吉亞勞務移民和外國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和要求進行了重大修改。這些修改將於2026年3月1日起生效,部分條款將於2025年9月1日起適用。本文概述了與在格魯吉亞運營的LTA客戶相關的關鍵改革。

主要立法更新:

  • 擴大勞務移民法涵蓋範圍至個人企業家
  • 擴大勞動力流動人口的定義
  • 工作許可證要求取代移民登記
  • 居留證成為僱員和商業活動的強制性要求
  • 獲得工作許可的程序
  • 獲得工作許可後的義務
  • 不合規的製裁
  • 喬治亞居留許可法規變更

勞工移民法現已涵蓋個人企業家

該法律現在包括並涵蓋了「自僱外國人」的定義:沒有永久居留權的非居民,在格魯吉亞從事勞動活動,例如貿易、服務或其他旨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商業活動——無論是獨立地、透過合作還是作為承包商。

擴大勞動力流動人口的定義

現在,勞務移民的定義還包括為格魯吉亞雇主遠距工作的外國人,以及在喬治亞州經營的個體經營者。

工作許可取代移民登記

勞務移民登記將被特定的工作許可/工作許可證取代。該許可證允許外國公民獨立或在格魯吉亞雇主的指導下(本地或遠端)從事勞動或創業活動。

居留證成為強制性先決條件

只有獲得工作居留許可、D1移民簽證或格魯吉亞法律規定的其他授權居留形式,並同時持有有效工作許可的外國人,才可以在格魯吉亞開展產生應稅收入的商業或勞動活動。

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允許勞工移民和自僱外國人工作:

  • 移民與當地雇主之間存在有效的僱傭合約(個體經營者除外);
  • 移民持有工作許可證;並且
  • 移民(受僱或自僱)擁有格魯吉亞有效的居留許可、D1 類簽證或任何其他類型的居留許可。

獲得工作許可的程序

僱員透過雇主申請,自僱人士則直接申請。申請人必須按照法律要求提交文件。勞工移民工作許可證是為特定當地雇主工作而頒發的。對於自僱人士,許可證必須列出其工作領域。

審查期間,主管機關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文件,審查必須在30個日曆日內完成。費用及付款條件由政府法令規定。

工作許可批准後的義務

勞務移民必須:

  • 若在喬治亞境外:在收到工作許可後 30 個日曆日內申請 D1 簽證;
  • 如果已經在喬治亞:請在10天內申請工作居留許可或IT專家居留許可。

如果該人已經持有另一個有效的格魯吉亞居留許可或無需進入格魯吉亞即可遠端進行所有勞動活動,則這些義務不適用。

然而,目前尚不清楚這樣的個體企業家是否仍需獲得某種居留許可,即使他/她不需要居住在格魯吉亞,因為之前的法律要求移民(受僱或自僱)擁有有效的居留許可、D1 類簽證或任何其他類型的居留許可,以便在格魯吉亞從事產生應稅收入的商業或勞動活動。

不合規的製裁

未經工作許可開展業務——無論是作為個體經營的外國人還是受僱於格魯吉亞雇主——每名移民將被處以2000格魯吉亞拉里(約合2000美元)的罰款,甚至與該移民一起開展業務的其他格魯吉亞人也可能面臨同樣的罰款。屢次違規將導致雙倍或三倍的罰款,並可能受到進一步的製裁。

截至 2026 年 3 月 1 日具有有效登記身分的移民必須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獲得適當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

居留許可變更

  1. 獲得工作許可成為獲得工作居留許可的先決條件。
  2. 喬治亞為在科技領域就業或營運的外國人推出了新的 3 年期 IT 專家居留許可,其中包括:
  • 從事 IT 行業的移民;
  • 從事 IT 行業的註冊小企業家;
  • 國際IT公司的授權代表和管理階層。

申請人必須證明:

  • 至少2年相關經驗;
  • 每年 IT 活動收入超過每人 25,000 美元等值格魯吉亞拉里。
  1. 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如果 IT 居留許可持有人在任何 12 個月內(不包括國外病假)離開格魯吉亞 183 天以上,則其 IT 居留許可將被撤銷。
  2. 短期居留許可的最低財產價值從10萬美元提高到15萬美元。
  3. 有關逾期居留和驅逐出境程序的規定越來越嚴格。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它反映了我們對相關變化的解讀,可能對法院或稅務機關不具約束力。所有投資和商業活動均涉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