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格魯吉亞再生能源投資是格魯吉亞實現能源獨立的核心途徑。因此,為了滿足國家快速成長的能源需求,國家越來越重視推廣再生能源:水能、太陽能和風能。為此,制定了許多策略文件,旨在建立和開發鼓勵和支持再生能源使用的工具。
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GNERC)的大量報告也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GNERC制定了水、太陽能和風可再生能源開發政策,並相應地更新現有法律框架並使其更接近歐盟指令,作為有效利用格魯吉亞電力資源、提高電力安全和發展的主要途徑。充分滿足該國的電力需求。
應該指出的是,電力部門並不由國家壟斷,因此,利用再生能源最重要的機制之一仍然是吸引該領域的外國直接投資。潛在投資者需要對投資對象、風險和支持機制以及法律監管的基礎知識有一個清晰的認識,這就是本文的目的。
再生能源投資立法
喬治亞有許多立法或次法律規範行為規範能源部門的關係。在這方面,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喬治亞《能源和供水法》確立了電力生產、傳輸、分配和供應的整體法律架構。它制定了與能源活動招標公告和授權、電能係統的運作和調試、電能領域的公共服務、消費者權利及其保護有關的標準和程序。
也值得注意的是再生能源投資領域的特別法。特別是喬治亞《關於鼓勵生產和使用再生能源》的法律,為促進、鼓勵和使用再生能源奠定了法律基礎。它還為再生能源在最終能源消費和能源運輸總量中的總份額設定了強制性國家目標。此外,根據上述法律,再生能源被定義為風能、太陽能、海洋能、氣熱能、地熱能、水熱能、水力發電、生質能、垃圾掩埋場有機物質分解產生的氣體、廢水處理廠產生的氣體、沼氣。
關於利用再生能源和鼓勵國內綠色能源投資的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格魯吉亞《公共和私人合作法》。該法確立了公私合作的法律基礎,包括公私合作計畫制定和實施的規則和程序、公私合作的原則、相關制度體係以及其他問題涉及公共和私人合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喬治亞《國家投資支持法》,該法規定了特殊條件和額外激勵措施,以鼓勵特別重要的投資。
再生能源投資統計數據
格魯吉亞的電力供應和消費具有季節性特徵。冬季用電量高於夏季,而電力供應則夏季多冬季少。然而,根據現有研究,這種情況從2031年開始可能會改變,喬治亞將成為夏季用電最多的國家。因此,當電力高峰需求從冬季進入夏季時,再生能源將滿足增加的需求。這再次強調了格魯吉亞利用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及其經濟潛力。因此,充分利用再生能源的可用資源並有效利用是國家的主要優先事項之一。
根據格魯吉亞國家電力系統制定的格魯吉亞輸電網路發展十年計畫(2022-2032)數據顯示,格魯吉亞能源系統裝置容量為4564兆瓦,其中傳統水力發電廠的容量為2381兆瓦,流動水力發電廠的容量為973兆瓦,空氣渦輪機的容量為110兆瓦,風力發電廠的容量為21兆瓦,聯合火力發電廠的容量為1079兆瓦。因此,約74%的電力來自水力發電廠。
根據同一份文件,到2032年,喬治亞的總容量將增加至10,086兆瓦。其中,常規水力發電廠裝置容量為4,326兆瓦,徑流式水力發電廠裝置容量為3,139兆瓦,風力發電廠裝置容量為760兆瓦,太陽能發電廠裝置容量為171兆瓦,空氣渦輪機裝置容量為110兆瓦,風力機容量為1579兆瓦。
根據格魯吉亞國家電力系統制定的格魯吉亞輸電網絡發展十年計劃(2022-2032),到2032年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廠的份額將達到1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GNERC公佈的信息,根據現有研究,格魯吉亞風資源總潛力估計為1450兆瓦,年均發電潛力為41.6億千瓦時。
電價
格魯吉亞在該地區的電價僅高於俄羅斯和亞塞拜然的相應數字。向格魯吉亞消費部門供應 1 千瓦時的電力,平均價格為 GEL0.235。該國的消費稅受到充分監管,民眾受惠於階梯電價,一方面有助於節約能源,另一方面也帶來了社會負擔。
大電力消費者在能源批發市場進行交易。在格魯吉亞能源交易所實施之前,上述消費者的價格是根據雙邊協議確定的。 2024年7月1日起,計畫推出能源交易平台,依市場競爭狀況決定電力批發價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格魯吉亞不繳納電費,則不存在所謂的借方應收帳款。這是因為,如果不支付所用電費,系統營運商有義務停止供電給消費者。
跨境電力貿易
喬治亞的電力系統與所有四個鄰國——阿塞拜疆、亞美尼亞、土耳其和俄羅斯都有有效的連結。這種基礎設施連結性為該國提供了從跨境貿易中獲得大量收入的機會。格魯吉亞國家電力系統公佈的資訊顯示,2016-2020年,格魯吉亞電力系統供應了1350吉瓦時的電力。
值得注意的是,格魯吉亞電力系統與歐洲單一能源市場的整合正在積極討論,這將為格魯吉亞電力出口帶來額外的機會。這使得格魯吉亞能源產業對外國直接投資更具吸引力。
將可變可再生能源納入格魯吉亞電力系統的可能性
根據現有研究,可以說格魯吉亞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水力資源的利用潛力最大。根據經濟和永續發展部製定的國家再生能源行動計劃,格魯吉亞水電潛在總容量估計為15,000兆瓦,年總發電潛力為50太瓦時。目前約有 22% 的潛力已被利用。
根據同一計劃,喬治亞平均年風力發電潛力為4太瓦時,裝置容量為1,500兆瓦。
此外,根據水文地質研究,喬治亞地熱水年蘊藏量為2.5億立方公尺。如今,喬治亞有250多個天然和人工水礦藏,地熱水平均溫度在30至110℃之間,每日排放總量估計為160,000立方公尺。
需要指出的是,考慮到格魯吉亞的地理位置,太陽輻射率相對較高。該國一些地區的特點是每年有250-280個晴天,即每年約6,000-6,780個晴天。年太陽輻射量在 1,250-1,800 kWh/m2 之間變化,取決於該地區的具體情況。
根據格魯吉亞國家電力系統制定的格魯吉亞輸電網路發展十年計畫(2022-2032),將可變再生能源納入格魯吉亞能源系統的可能性並非無限。上述計畫中提到,到2025年,有可能將約500兆瓦的風電和250兆瓦的太陽能發電廠納入喬治亞的能源系統。此外,到 2030 年,預計將整合 1,332 兆瓦風電和 520 兆瓦太陽能發電廠(潛力的 100%)。
在不久的將來,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可能會額外提供20太瓦時的發電量,從而有機會節省約700萬噸化石燃料。這將使該國有機會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排放:即900萬噸二氧化碳; 5,000 噸 CO 和 44,000 噸 NO2。充分利用喬治亞再生能源資源將極大促進該國減緩氣候變遷進程。
現有支援機制
- 再生能源生產機制由格魯吉亞政府2020年7月2日第N403號決議批准的「再生能源生產和使用支援計畫」規定。的再生能源發電廠,由私人投資者建造。
- 在每種特定情況下,使用支援方案時都會考慮兩個組成部分。特別是,在這種情況下,它意味著支援期和溢價費率。
- 支援期限確定為電站調試生產許可證頒發後十年,每年8個月。公曆年度中的8個月是指以下月份: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
根據一般規定,電費率為1千瓦時0.015美元。此外,僅當電站生產的 1 kWh 電力的固定批發(平衡)價格在有組織的電力市場中的相關小時固定批發(平衡)價格的基礎上,才需支付溢價電價。內,在有組織的電力市場上出售的價格低於0.055 美元。上述法令也規定了關稅附加費的支付貨幣。特別是,根據協議,保費將按照格魯吉亞國家銀行在開立發票之日確定的匯率,以格魯吉亞本國貨幣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決議所規定的支持機制並非詳盡無遺。根據同一決議,在每種具體情況下,根據格魯吉亞政府的決定,考慮到該站的特殊性或重要性,可以製定不同的支持條件。支持計劃可能包括各種類型的投資支持、免稅或減稅、退稅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承諾支持計劃。
受益於支持計劃的法令也規定了具體程序。特別是,有興趣參與該計劃的實體向格魯吉亞經濟和永續發展部提交主動報價,該報價不應超過上述支持期限和溢價關稅的限制。如果根據格魯吉亞立法規定的規則的要求審查上述舉措後做出積極決定,投資者、格魯吉亞政府和批發公共服務組織之間將形成適當的協議。
「格魯吉亞能源發展基金」(GEDF)股份公司的成立是為了實施能源項目並吸引外國投資者。上述基金的主要目標是促進再生能源潛在項目的開發,尋找潛在投資者並引起他們對現有項目的興趣。例如,上述基金成功實施的卡爾特利風電場計畫就可以落腳。 GEDF實施的Kartli風電場計畫具有示範性,該計畫的成功極大地促進了風電計畫的發展。
授權
根據格魯吉亞立法,此類活動的實施涉及特別重要的國家或公共利益或與使用國家資源有關的活動,需要國家的許可或許可。這些活動之一就是電力生產活動。然而,並非所有與電力生產相關的活動都需要許可證。
在這方面,應該指出的是,格魯吉亞的能源立法對微型發電廠和小型發電廠進行了區分。設計容量不超過15兆瓦的發電廠被視為小型發電廠。微型發電廠是指由一個最終用戶或一組最終用戶擁有/使用的、使用再生能源、接入配電網、裝置容量不超過500千瓦的電力生產設施。對於此類電站,電力生產活動不需要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的許可。然而,對於小型發電廠,有義務將活動的開始通知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
與上述相反,如果發電廠的設計容量超過15兆瓦,則它不是小型或微型容量發電廠,需要獲得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的適當許可證。為了獲得上述許可證,相關企業需要向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提出申請。審議申請並作出相關決定的期限不超過三個月。
還要注意的是,喬治亞的立法也規定了所謂頒發初步許可證的可能性。這是能源領域吸引投資和支持投資者的重要機制之一。特別是,在相關實體進行發電廠建設並開始電力生產活動之前可以獲得初步許可證。
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也頒發了電力生產初步許可證。上述初步許可使相關實體有機會進行相關活動,前提是其符合初步許可規定的要求。換句話說,在獲得初步許可證的情況下,相關實體有一定的義務,格魯吉亞國家能源和供水監管委員會履行這些義務後有義務頒發電力生產許可證。
稅收
再生能源領域的企業以普通方式納稅:15%的企業稅和5%的股利稅。應該指出的是,喬治亞州不是每年繳納公司稅和股利稅。公司稅在以下活動中繳納:利潤分配;支付此類費用或支付與經濟活動無關的其他款項時;免費供應;代表費用的金額高於稅法規定的門檻金額。
同時還有一些重要的豁免,我們將在下面討論。但同時,應考慮格魯吉亞的國際協議。除此之外,還可以針對每個特定項目商定特殊條件。
提供由外國和/或國際組織根據格魯吉亞議會批准的格魯吉亞國際協定發放的優惠信貸資助的建築安裝、維修、修復、試建和/或地質勘探服務電力能源部門的恢復免徵增值稅。
此外,電力供應和保證容量免徵增值稅,但根據格魯吉亞《能源和供水法》向購買電力自用的消費者提供的電力供應以及提供傳輸和/或調度服務。
另一項重要的增值稅豁免適用於此類商品的進口,這些商品由外國和/或國際組織根據格魯吉亞議會批准的複興電力能源部門的格魯吉亞國際協議發放的優惠信貸提供資金。
允許從喬治亞出口電力(包括出口到自由工業區)且無需繳納增值稅。
最後,稅法為小型工廠提供了特殊豁免。微型電廠所有者將零售用戶生產的多餘電力供應給配電持牌人的收入,並免徵個人所得稅。
電能領域在會計和稅務方面具有許多特殊性。我們不會在本文的範圍內深入討論這些問題。
結論
- 綜上所述,喬治亞在再生能源利用方向上潛力巨大。在這方面,現有的未開發資源使該國在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方面非常有吸引力。還應該指出的是,格魯吉亞有靈活的法規和各種吸引投資的支援計畫。
- 我們位於第比利斯的律師事務所隨時準備協助喬治亞任何類型的再生能源相關項目。我們有再生能源項目的律師,專門從事能源法和建議購買現有項目的可能性。
- 免責聲明:這不是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我們的意見對任何法院或稅務機關都不具約束力。任何投資都有風險。



